里程初中2007-2008年度终结考核方案

发表时间:2015/01/08 00:00:00  浏览次数:5573  
终端考核积分=学期学月平均考核分(30%+教学业绩(70%+班主任奖励分+工作奖励分
1、学月考核平均分=学月考核总分÷学期学月数×30%
2、教学业绩考核分(70分)=基础分(10分)+达目标分(10)+巩固率(10分)+综合位次分(40分)
综合位次的确定:
以分班人数为基础,计算优分率和巩固率位次(学生若有严重智力障碍的,且具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的可减基数)
1、七年级以语、数、外三科的优分率和巩固率核算,且统计学生总数的85%。
2、八年级以语、数、外、物、地、生六科的优分率和巩固率核算,且统计学生总数的80%。
3、九年级以所有参考学科的优分率和巩固率核算,且统计学生总数的75%。春秋学期,以中考升学为准。
综合位次分:
项目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第四位
第五位
升降
5个单位
40分
32分
24分
16分
8分
升降1位奖±2分
工作量奖励分的确定:
每超或不足1节,奖±0.2分
班级奖励分:
凡为学区第一位的班级,学校奖励:7年级每班15分;8年级每班17分;9年级每班19分。由班主任根据科任教师在该班的工作情况分解到教师人头。若该班为学区4、5位,则奖-6分,-12分,也由班主任根据科任教师在该班的工作情况分解到教师人头,班主任应将分包情况纳入对科任教师的考核。
备注:
    1、各班科的教学业绩,业绩考核分为各班科大纲课时的加权平均分。
2、除语、数、英、物、化和八年级的地、生,九年级的政、史外,其余学科的位次以该科位次和班总评位次的较低者认定,其目的是抓重点,促合力。
3、评选先进教师,首先是选班主任,后科任教师,其次是先高分、后低分,第三是同级别的三年不重复,目的是要求人人均要争当班主任。
具体目标:
七年级目标为第三位;八年级目标为第二位;九年级目标为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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