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5/03 00:00:00  来源:三教体〔2016〕102号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4123  
 一、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
  1.放假时间:2016年7月2日学生离校,7月6日教师离校。
  2.开学时间:2016年8月26日教师返校,8月28日学生报到注册,8月29日正式上课。
  (二)普通高中
  1.放假时间:2016年7月9日学生离校,7月13日教师离校。
  2.开学时间:2016年8月26日教师返校,8月28日学生报
  到注册,8月29日正式上课。
  (三)职业中学
  按市教体局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事项
  1.各学区、学校要根据暑假时间和绵教发〔2007〕37号、
  绵教函〔2010〕48号文件精神,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科学安排作息时间,禁止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高中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2小时之内,切实减轻学生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引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假期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丰富生活,陶冶情操。
  2.放假前,各校要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做好教职工的师德、教学业绩、绩效等考核工作。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各学区和初中学校要根据期末考试情况,认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写出质量分析报告,由学区汇总,并上报县教研室。
  3.各学校要做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好学生的成长档案;要给学生布置适量的假期社会实践作业,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并收集相关活动资料备查。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离校前和假期结束到校后,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修养、提升素质、增强教书育人使命感和责任感。
  5.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非毕业年级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补课,包括以夏令营等方式的变相补课,学生要按规定时间离、返校。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高中毕业年级可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补课,但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也不得在天气特别炎热的时候组织学生补课。
  6.各校要对本期开展的教师读书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总结、表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教师读书活动的成果,同时引导教师利用假期开展读书活动,大力推动教师读书活动的广泛开展。
  7.各校在放假前要清空食堂的所有食材;对食堂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认真清理食堂的设备设施,做好保管、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中,进一步做好食堂的改造,添置必要的设备设施,确保下期开学时免费营养午餐的正常实施。
  7.做好本期学校各项代管款项的收、支结算工作;做好免费午餐的结算和公示工作。学校已发生的支出业务应及时进行清算和纳入账务处理,并将收支情况向教职工进行公布,做到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强学校管理透明度。
  8.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稳定工作,化解矛盾问题,确保稳定。
  9.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产安全。各学校要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对实验室、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设备进行清理登记,落实好值班人员,做好守护工作,做好设备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完善相关档案。假期中,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教师轮流值班,学校领导轮流带班,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各学区、直属单位于放假前向我局安稳办、办公室报送值班人员及值班联系电话。
  10.各学区、学校要在师生离校前认真开展一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地质灾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要求全体师生在假期中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赌博、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学校应向社会开放体育健身设施,并做好开放情况登记备查;同时师生要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11.做好下期开学工作的准备。做好新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籍信息收集工作;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利用暑假认真整改;做好家访和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大教育宣传和“控流”力度。
  12.认真贯彻党的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有公车的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