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15/01/08 00:00:00  浏览次数:6815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川教〔2009〕155号)、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绵教办发〔2009〕152号)、三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三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三教知〔2009〕169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岗的教职工。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力求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四、基础性绩效工资
1、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扣发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所在学校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出具书面材料,报教育局、人事局审批后执行。
3、具体问题的处理:
(1)、义务教育学校经我局同意派出的支教教师(借用人员),其绩效考核由所在的受援学校与本校教师同等进行考核,报我局备案,并将其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学校,由派出学校按其考核结果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请产假的教职工,产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产假期满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至小孩满一周岁的,哺乳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标准的70%发放。
(3)、教职工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其超过时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标准的60%发放;一个月中,事假累计7—10天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标准的50%发放,事假累计10天以上或旷工旷课的,全额扣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4)、教职工停职审查期间暂停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经审查结案后不予处分的给予全额补发。
(5)、教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免于处分、警告处分的分别扣发1个月、2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6)、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职工,发放8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五、奖励绩效工资构成和发放形式
1、构成:奖励绩效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分考核金额
2、发放形式: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六、各项津贴
1、班主任津贴
1至6年级按照每个班每月150元,7至9年级按照每个班每月200元,学期累计按考核发放。(每期按5个月计发)。(具体考核办法见班主任津贴考核细则)
2、教师兼职津贴
工会、团支部书记80元/月。年级组长、教研组长50元/月。每期按5个月计发,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兼职津贴。(具体考核办法见领导津贴考核细则)
3.早晚自习、午自习津贴:自习每节2元
4.值班补贴:寒暑假双休日值班每天20元,住校生深夜值班60元/2人(09春秋季6元)
5、特殊奖励津贴
⑴优质课获奖
省级: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的奖励200元,三等奖的奖励100元;
市级:一等奖的奖励200元,二等奖的奖励100元,三等奖的奖励50元;
县级:一等奖的奖励100元,二等奖的奖励80元,三等奖的奖励50元。
学区级:一等奖的奖励50元,二等奖的奖励30元,三等奖的奖励20元。
⑵教学科研课题奖
绵阳市级的开题费500元,结题费800元;县级课题开题费300元,结题费500元;课题结题获绵阳市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课题结题获县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⑶在省级刊物上发表1500字以上的论文,凭稿费单奖励稿费的2倍;1--9年级在县教研杯等征文中获一等奖的奖励100元,获二等奖的奖励50元,获三等奖的奖励30元。
6、安全奖: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师生无安全事故的,发放安全奖励,每人100元/期。如果出现一起责任安全事故,取消该奖励。
7、年段考核优秀奖:年段考核获优秀100元/人。
8、巩固奖:每流失学生1名扣分包教师100元/期,动员返校1人奖励100元/期。
9、素质教育考核奖
六年级获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九年级获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10、出勤奖
(1)为奖励教师出满勤,特设立考勤奖,每人每期150元、出勤分奖励1分(出勤分得11分)。
(2)集会、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教师无故缺席的每次扣发10元,直至扣完150元。
(3)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学期事假二天以内不扣钱,超过二天的事假一天扣币10元,病假一天扣币5元(精神病、癌症患者除外),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
11、超工作量奖:超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实际平均工作量;超工作量奖=超工作量×单价(超工作量每节3元、不足工作量扣2元/节。
12、值周津贴:初中值周60元/周,小学值周30元/周。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绩效分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德育安全1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1天扣0.5分、事假1天扣1分(学期事假二天以内不扣)、矿课1节扣3分、旷工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会议集会缺席1次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值周教师和值周领导)。
2、工作量(30分)。
工作量由课时工作量和分管工作量组成
(1)确定学科权重
语文、数学、英语1:1.3;。初三文、理综合1:1.2;初二物理1:1.2;政治、历史、地理、科学1:1.1;其它科1:1.0;主科跨年级1:1.2(多跨少)。
凡班级确定班级系数。具体方法为:该班实有学生人数÷校平班额学生数(系数小于1的视为1,1---9年级统一核定)。学科课时量=学科课时×学科系数×班级系数×跨科系数×工作难度系数
(工作难度系数由行政研究确定)
(2)班主任工作量核定:小学每周计5节、初中每周计7节工作量。
(3)男教师年龄满59、58、57周岁,女教师年龄满54、53、52周岁者分别每周奖3、2、1课时。
(4)早晚自习、课外辅导、群团负责人、值周、双休日值班和住校生值班执勤给津贴不算工作量。
(5)工作量确定:
1-6年级教师编制数=1-6年级学生总数÷27+住校生总数÷100,7-9年级教师编制数=7-9年级学生总数÷21+住校生总数÷100。初中部的总工作量÷初中实际教师人数=初中平均工作量,小学部的总工作量÷小学实际教师人数=小学平均工作量。个人工作量--平均工作量=超工作量。超工作量3元/节,不足扣2元/节。(09春和秋按实际教师人数算)
(6)计算方法: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校平实际工作量×30分(满分不超过30分)
3、师德安全(10分)(见学校师德、安全考核细则)
4、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详见教导处考核细则)
5、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业绩分的构成:教学业绩考核分(30分)=基础分(4分)+达目标分(4)+巩固率(4分)+综合位次分(18分
目标分:目标的确定为上期入口提高一位就为本期的目标,达到目标为4分,未达到为0分
巩固率分:按学区进出口人数进行排位给分。第一位4分,级差1分。
综合位次的确定:七、八、九年级按素质教育考核B优排位,(九年级春季按C优排位)排位方法以班代校。
综合位次分:
初中:
项目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第四位
第五位
升降
5个单位
18分
16分
14分
12分
10分
升降1位奖±1分
小学:
项目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第四位
第五位
第六位
第七位
升降
7个单位
18分
16分
14分
12分
10分
7
3
升降1位奖±1分
备注:
    1、各班科的教学业绩,业绩考核分为各班科大纲课时的加权平均分。
2、除语、数、英、物、化和八年级的地、生,九年级的政、史外,其余学科的位次以该科位次和班总评位次的较低者认定。
(二)绩效分奖励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1、人均绩效分奖励金额 =(全校奖励绩效工资总额 — 各类津补贴总额)÷全校教师人数
2、1至6年级奖励总金额 = 人均绩效分奖励金额×1至6年级教师数;
3、7至9年级奖励总金额 = 人均绩效分奖励金额×7至9年级教师数;
4、1至6年级绩效分单价 = 1至6年级奖励总金额÷1至6年级教师奖励分总和;
5、7至9年级绩效分单价 = 7至9年级奖励总金额÷7至9年级教师奖励分总和;
6、绩效分奖励金额 = 绩效奖励分× 绩效分单价
    
 
                                  
             
 
 
 
 
 
                                         三台县里程学校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