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学校放暑假的通知[2012]60号

发表时间:2012/05/04 00:00:00  浏览次数:3942  
  各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2年学校放暑假的安排,现将我县2012年学校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放假安排
  1.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于2012年6月30日前结束,具体日程安排和组织形式由教研室另文通知;高中的期末考试按照市教科所的安排执行。
  2.放暑假时间:2012年7月6日学生离校,7月11日教师离校。
  3.下期开学时间:2012年8月27日教师返校,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4.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安排按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1-2012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寒暑假安排的通知》(绵教体函〔2011〕365号)执行。
  二、相关工作安排
  1.各学区和学校要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计划,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教职工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同时做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抓好下学期各学科教学计划的拟定和假期备课安排。
  2.各学区、学校要根据市、县有关高考、中考、期末考试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各项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考生吃、住、行周密安排,考点确定后,按文件规定条件认真选派考务工作人员,做好考点设施设备检修、配置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各校要认真组织对教职工的学期、学年工作考核,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工作。在教师离校前和暑假到校后要进一步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文件,特别要抓好教师暑期间读书学习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要搞好绩效考核。新聘教师比较集中的学校,假期中要安排专门时间对新选聘的大学毕业生集中进行上岗培训。
  4.放假前和假期中,各学区、学校要按照有关稳定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做好稳定工作。
  5.做好本学期学校收、支结算工作。学校已发生的支出业务应及时进行清算和纳入账务处理,并将收支情况向教职工进行公布,做到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强学校管理透明度。
  6.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收费八条规定,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如实将学生代管费按规定使用范围和数量进行结算,与预收额品迭后计算出应清退的余额,经公示后以现金形式将余额全部清退给学生。代管费结算清退时应由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亲笔签名,不得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或家长委员会统一代签代领。
  7.各学区、学校要根据灾后重建情况,科学、合理的规划校舍,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使学校的设备设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好务。
  8.学校灾后重建主体、附属工程的结算审计以及决算审计正在进行中,涉及的相关学校及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9.各学校要对实验室、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设备以及图书进行清理登记,回收借出的设备和器材及图书,完善相关的档案。落实好值班人员,做好守护工作,特别是做好设备防火、防水、防盗、防雷电等工作,落实专人对电气设备进行开机通电维护。假期中,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学校行政领导轮流带班,教师轮流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做好防盗、防火、防汛工作。各学区、直属单位于放假前向教育局安全办、办公室报送值班人员及值班联系电话
  10.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师生离校前认真开展一次以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地质灾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防他人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学生离校要实行学校和学生家长交接制度并具备相应手续。全体师生在暑假中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11.各乡村(社区)少年宫要根据相关要求,搞好宫文化建设,并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12.各校要在灾后重建基础上加快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利用假期进行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
  13.秋季开学前,各学校要做好学生、教师返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卫生防疫工作。学生返校前,学校应对教室、学生寝室、食堂、小卖部及饮用水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整治和防疫消毒,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学生返校后要对校内及周边环境进行彻底的清洁扫除,消除卫生死角。
  14.加强假期控流工作。秋季开学后,要及时动员未返校学生入学。根据绵阳市教育体育局文件精神,初三学生原则上不办理市内转学,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需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各校应在学生入学通知书上提醒学生或家长带上预防接种证办理入学、入托手续。
  15.按三教知〔2012〕55号文件安排,在放假前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秋季招生的宣传、动员和摸底工作,确保秋季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