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学校放寒假的通知[2012]57号

发表时间:2012/11/18 00:00:00  浏览次数:4102  
 各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2至2013学年度中小学校寒暑假安排的通知》(绵教体函〔2012〕404号)精神,现将我县2012年秋学校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放假安排
1.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于2013年1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日程安排和组织形式由县教研室另文通知;高中的期末考试按照市教科所的安排执行。
2.放寒假时间:2013年1月28日学生离校,2月1日教师离校。
3.下期开学时间:2013年2月25日教师返校,2月27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8日正式上课。
4.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安排按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2-2013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寒暑假安排的通知》(绵教体函〔2012〕440号)执行。
二、有关工作安排
1.各学区和学校要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计划,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本期教育教学计划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同时抓好下期各学科教学计划的拟定,做好假期备课安排。
2.放假前,各校要认真搞好各项工作总结,做好教职工的师德、教学业绩、绩效等考核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各学区和初中学校要根据期末考试情况,认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写出质量分析报告,由学区汇总,在2013年1月底前上报县教研室。
3.各学校要做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好学生的成长档案;假期中要给学生布置适量的假期社会实践作业,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并收集相关活动资料备查。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离校前和寒假结束到校后,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修养、提升素质、增强献身教育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5.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和个人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6.各校要对本期开展的教师读书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总结、表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教师读书活动的成果,同时引导教师利用假期开展读书活动,大力推动教师读书活动的广泛开展。
7.做好本期学校各项代管款项的收、支结算工作。学校已发生的支出业务应及时进行清算和纳入账务处理,并将收支情况向教职工进行公布,做到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强学校管理透明度。
8.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各学区、学校对生病住院及困难教职工,要给予慰问、帮助,确保师生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要切实做好灾后重建稳定工作,化解重建中的矛盾问题,确保春节期间的稳定。
9.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产安全。各学校要强公共设施管理,对实验室、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设备进行清理登记,落实好值班人员,做好守护工作,特别做好设备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完善相关的档案。假期中,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教师轮流值班,学校领导轮流带班,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各学区、直属单位于放假前向我局安稳办、办公室报送值班人员及值班联系电话。
10.各学区、学校要在师生离校前认真开展一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食物中毒、防地质灾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要求全体师生在假期中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赌博、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学校应向社会开放体育健身设施,并做好开放情况登记备查;同时师生要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11.做好下期开学工作的准备。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利用寒假认真整改;并利用春节学生家长回家过年的机会,做好家访和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大教育宣传和“控留”力度。在学生入学通知书上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提醒学生或家长带上预防接种证办理入学、入托手续。
12.认真贯彻党的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严禁在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滥发奖金、津贴、请客送礼等;有公车的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