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学校放寒假的通知[2011]194号

发表时间:2011/11/12 00:00:00  浏览次数:4069  
各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1至2012学年度中小学校寒暑假安排的通知》(绵教体发〔2011〕172号)精神,现将我县2011年学校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放假安排:
1、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于2012年1月8日前结束,具体日程安排和组织形式由教研室另文通知;高中的期末考试按照市教科所的安排执行。
2、放寒假时间: 2012年1月13日学生离校,1月17日教师离校
3、下期开学时间:2012年2月6日教师返校,2月7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8日正式行课。
4、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安排按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1-2012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寒暑假安排的通知》(绵教体函〔2011〕365号)执行。
二、有关工作安排
1、各学区和学校要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计划,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计划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2、放假前,各校要认真搞好各项工作总结,做好教职工的各项考核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各学区和初中学校要根据期末考试情况,认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写出质量分析报告,由学区汇总,在1月14日前上报县教研室,教研室在1月16日前汇总整理上报教育局。
3、做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好学生的成长档案;抓好下期各学科教学计划的拟定,做好假期备课安排。
4、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师离校前和寒假结束到校后,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关键在于落实”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增强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5、各校要对本期教师开展读书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总结、表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教师读书活动的成果,大力推动教师读书活动的广泛开展。各校要围绕提升教师整体素养,对开展教师读书活动作好长远规划,并有意识、有计划组织、引导教师利用假期开展读书活动。教育局将把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下期开学工作检查的重点之一,并纳入对学校工作考核。
6、进一步加强乡村少年宫建设,按照市、县乡村少年宫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对本期工作进行总结。要利用寒假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要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备下期开学时检查。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两基”工作进行总结,针对问题及时整改,相关资料按要求归档,妥善保管。
8、做好本期学校代管款项的各项收、支结算工作。学校已发生的支出业务应及时进行清算和纳入账务处理,并将收支情况向教职工进行公布,做到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强学校管理透明度。
9、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审计配合工作,化解重建中的矛盾问题,确保春节期间的稳定。
10、放假前和假期中,各学区、学校要按照有关稳定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做好稳定工作。
11、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产安全。各学校要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对实验室、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设备进行清理登记,落实好值班人员,做好守护工作,特别做好设备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完善相关的档案。假期中,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教师轮流值班,学校领导轮流带班,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各学区、直属单位于放假前向教育局安稳办、办公室报送值班人员及值班联系电话。
12、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师生离校前认真开展一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食物中毒、防地质灾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要求全体师生在假期中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13、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和个人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14、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明春开学前,在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部署,重点抓好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收费培训、未按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和未按要求安排作息时间等问题的再清理、再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5、做好开学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在学生入学通知书上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提醒学生或家长带上预防接种证办理入学、入托手续。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